一、榆林:关于支持兰炭、金属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榆林市兰炭、金属镁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实现兰炭及金属镁深加工产业链条高质量发展,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结合榆林市实际,特制定此政策措施。

此政策旨在推动兰炭、金属镁行业整合重组,引导建设 10 万吨、20 万吨、30 万吨级原镁及镁合金冶炼规模化龙头企业。高标准建设研发机构,促进产、学、研耦合发展。力争于“十四五”期间打造兰炭、金属镁新型现代产业集群,到 2025 年着力实现车用镁合金件15万吨/年、轨道交通用镁合金件3万吨/年、3C 产品用镁合金0.5万吨/年镁合金建筑模板 30万平方米镁基储氢材料1000吨/年的镁合金深加工发展目标。

二、安徽出台17条举措推动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镁基新材料是安徽省重点发展的新材料领域之一。为推动安徽省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动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共17条举措。

三、全球镁行业最大回转窑在巢湖云海点火投产

1月18日上午,全球镁行业最大回转窑在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云海)点火投产。该回转窑直径5.8米,窑体长80米,投资1亿多元,可日产煅白1350吨,该项工程是巢湖云海建设年产10万吨镁基轻合金项目中的重要一环,为巢湖公司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原料保障。这套新回转窑系统生产工艺及设备技术均进行了较大优化,并配套了高性能耐火砖,将大幅节能减排降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2024年镁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池召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范顺科 市长贺东等出席

5月14日,2024年镁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池州召开。范顺科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镁行业生产经营实现较好增长、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呈现出积极向好的发展势头。贺东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表示,镁基新材料是国际产业竞争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赛道。当前池州正锚定“世界镁都”目标,抢占汽车轻量化、新型储能风口,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镁基新材料生产基地、应用基地、创新基地和人才基地,加快培育千亿级镁基新材料产业集群。

五、府谷县委常委、副县长白艳霞带队赴浙江宁波考察金属镁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

5月16日至18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白艳霞带领相关部门及部分金属镁企业负责人到浙江宁波考察金属镁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上,考察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就府谷镁产业如何延长产业链、如何实现原镁就地转化成镁及镁合金产品等问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探讨。

六、“镁基固态储运氢技术”列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5月16日,工信部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工信部表示,为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制订《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并予以公告。5月31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开发布了《国家工业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指南与案例(2024年版)》之十:氢能制取及利用技术,(七)镁基固态储运氢技术。

七、府谷镁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启动会召开

6月14日,府谷镁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启动会在府谷县召开。

武静指出,此次战略合作启动标志着府谷镁由粗放式生产向精益化管理转变、由高耗能高排放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变。林如海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府谷要立足能源和产业耦合发展优势,强化产业集群效应,有效发挥民营企业优势,加快形成镁产业规模效益,增强镁产业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推动镁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共同促进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府谷县召开镁冶炼自动化研讨会与镁冶炼标准体系建设培训会

6月13日,府谷县召开镁冶炼自动化研讨会。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镁冶炼全流程工艺宣传片,围绕镁冶炼各工段进行了交流研讨。林如海表示,府谷县在国际及国内镁行业的产业集群和镁冶炼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基础优势。白艳霞希望,双方能加强合作联系,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为镁行业树立创新与发展的榜样。

6月14日,府谷县召开镁冶炼标准体系建设培训会。培训会上,赵永善和李志刚围绕镁行业标准编制及体系建设进行了详细解读,阐明了镁冶炼标准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镁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和要求。

九、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电解产能置换,从严控制、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铳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十、山西省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小于10万吨/年冶镁白云岩矿,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

山西省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铝土矿、30万吨/年铁矿、30万吨/年铜矿、30万吨/年石膏矿、10万吨/年金矿、10万吨/年锰矿、3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矿、10万吨/年冶镁白云岩矿、50万吨/年露天采石场,以上矿种新建和改扩建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基建期)。自2025年起,现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达不到上述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的,应通过资源整合、产能核增等方式,于2025年年底前达到上述规定要求;未达到的,一律不再延期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