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2024年第12号

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pdf

2.《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计算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2024年4月12日